接下来为大家讲解重复缴纳专利申请费,以及重复缴纳专利申请费怎么办涉及的相关信息,愿对你有所帮助。
申请人多缴、错缴或者重缴专利费用的,在缴费之日起一年内向专利局提出的,经专利局核实后应当退款。超过一年以后提出的,一般不再予以退款。申请人缴纳了某种程序的费用,但事实上该程序未启动的,也可以请求退款。
多缴、重缴、错缴专利费用的,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,提出退款请求。退款请求人应当是该款项的缴款人。申请人(或专利权人)、专利代理机构作为非缴款人请求退款的,应当声明是受缴款人委托办理退款手续。
多缴、重缴、错缴专利费用的,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,提出退款请求。符合规定的,专利局应当予以退款。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中第九十四条规定:多缴、重缴、错缴专利费用的,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,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,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。
2、专利年费重复缴纳可以退吗?答案是可以的。多缴、重缴、错缴专利费用的,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,提出退款请求。退款请求人应当是该款项的缴款人。
3、是。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,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,同时缴纳滞纳金。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,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%计算。
4、缴费后没法更改***抬头,只能重新缴费,申请退还上一笔费用。如果你缴纳的专利费少于500元,公司入账时可以不用***入账。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中第九十四条规定:多缴、重缴、错缴专利费用的,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,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,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。
2、多缴、重缴、错缴专利费用的,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,提出退款请求。退款请求人应当是该款项的缴款人。申请人(或专利权人)、专利代理机构作为非缴款人请求退款的,应当声明是受缴款人委托办理退款手续。
3、符合要求是会退回来的。《专利审查指南》第五部分 第二章 1退款的原则 多缴、重缴、错缴专利费用的,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,提出退款请求。符合规定的,专利局应当予以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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